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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萧县中学食堂价格不实的处罚通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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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办公室 作者: |
萧中〔2018〕13号
关于对萧县中学食堂价格不实的处罚通报
萧县中学对食堂管理提出“五个明显”(质量明显提升,价格明显下降,卫生明显改善,监管明显加强,秩序明显好转)的要求。据查,萧县中学食堂没有按此要求规范管理,价格没有明显变化,饭菜报价与真实饭菜价格不符。萧县中学食堂10月18日全天营业额为76589元,经学校研究决定,给予萧县中学食堂承包人8万元的处罚,用于食堂改造。同时要求萧县中学食堂立即整改,在食品质量、价格、卫生等方面严格落实学校的相关要求。
特此通报
萧县中学
2018年10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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